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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办理涉外结婚登记的条件

来源:香港律师公证网作者:公证编辑发布时间:2012-05-05 21:03:26点击:次[大中小打印关闭本页]

     

  1、中国公民同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结婚,双方必须符合我国河源律师法的基本原则,实行一夫一妻制。

  2、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即:双方均无配偶;男满22、女满20周岁;未患有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疾病;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双方当事人结婚,必须按照中国法律男女双方共同向中国政府的涉外河源律师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以其他形式如宗教仪式、风俗习惯等缔结的河源律师,都不为我国法律所承认和保护。

  4、担任某些特定公职的人员和处在某些特殊状态中的人不能与外国人结婚。前者指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国家机密的人员;后者指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正在服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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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涉外婚姻公证婚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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