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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馆对赴尼泊尔旅游温馨提示

来源:中国领事服务网作者:公证编辑发布时间:2012-12-06 18:31:21点击:次[大中小打印关闭本页]

中国驻尼泊尔使馆提醒在尼及拟来尼旅游的同胞注意如下事项:

一、行前请仔细检查出国证件和相关材料,如护照、签证、往返机票等,并留存护照复印件备用。合理安排行程,避免逾期滞留。在尼期间如丢失护照等旅行证件,请马上报警,凭报警单(需妥善留存原件供出境时查验)、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等到中国驻尼使馆申请补办有关证件回国。

二、请遵守尼泊尔政府关于外国公民携带不超过5000美元入出境尼泊尔的规定,如被查出,将会受到处罚。

三、尼交通状况较差,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路况较好的路线,避免乘坐小型客机,前往山区要谨慎选择可靠交通工具,结伴而行,并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尤其要考虑自然灾害等突发因素。

四、在尼外出时要提高防范意识,请不要携带大量现金,不要将贵重物品交付托运,尽量避免深夜出行。选择乘坐长途汽车、出租车、街头三轮车时记住车牌号码。不要随意将贵重物品、证件交由他人保管。如遇被盗、抢情况,请及时报警。

五、在尼期间请注意饮食和饮水安全。请选择正规合法经营饭店用餐,少食生冷刺激性食品并保存好相关单据。

六、请与国内家属及时保持联系,避免家人担忧。在尼期间请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防范,遇意外情况时保持冷静,并及时与当地警方和中国驻尼使馆联系。

中国驻尼泊尔大使馆电话:00977-9801037888、00977-9801039888、00977-9818618907。

更多温馨提示欢迎登录中国领事服务网和驻尼泊尔大使馆网站查询。祝您度假愉快、旅途平安、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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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尼泊尔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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